证券代码:837308 证券简称:更顺科技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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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更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更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晓锋、陆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3]62号)
收到日期:2023年 7月 5日
生效日期:2023年 7月 3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广东更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挂牌公司 |
周晓锋 | 董监高 | 董事长 |
陆洋 | 董监高 | 董事会秘书 |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周晓锋、董事会秘书陆洋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更顺科技、周晓锋、陆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东更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晓锋、陆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2号)
广东更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7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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