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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抚州政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出租”个人信息、银行卡账户获利,帮助他人“跑分”赚钱的行为不可取!近日,临川公安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犯罪高压严打态势,重点对涉案“两卡”线索进行甄别研判,加大对在逃人员的追捕力度,全力维护人民财产安全。
女子潜逃一年后落网
1月31日,临川警方远赴河南,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网逃人员庞某抓获并押解回临川。
经查,2021年8月,庞某从河南来到抚州加入一“跑分”团伙,为了获取高额回报,在明知提供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可能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银行账号和申话卡进行“跑分”,庞某因此获利5000余元。2021年11月,临川警方在对该团伙涉案人员展开抓捕时,庞某潜逃,随后,警方将庞某列为网逃人员。2023 年春节期间,反诈民警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庞某已返回河南老家,遂立即联合龙溪派出所民警远赴河南,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网上在逃人员庞某抓获并押解回抚。到案后,庞某对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着庞某的到案,该“跑分”团伙涉案人员已全部落网。
男子不堪压力主动自首
1月 30 日,临川警方成功规劝一名参与“跑分”的嫌疑人童某投案自首。
近日,临川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童某涉嫌在外省使用本人银行卡帮他人“跑分”转账。正值春节期间,临川公安反诈中心联合上顿渡派出所抓紧有利时机,对嫌疑人童某展开政策讲解和耐心劝说,经过民警不懈努力,童某最终放下心里包袱,于 1月 30 日来到临川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跑分”是专门为电信诈骗、赌博等犯罪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会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并将收到法律惩处。广大群众一定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易被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买卖、租借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或银行卡,莫因一时之利,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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